转发:刚看到这个新闻,哎,一声叹息,小百姓想赚点钱可真难啊,这是不是想叫大家不要炒币了,回去炒A股?关键这A股熊冠全球,这点钱回去也不够赔的啊


12 月 27 日,近日,最高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 8 件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案例主要针对跨境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案件。针对典型案例中出现了利用虚拟货币为媒介开展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件,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指出,在我国,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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