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te广场活动: #FST创作大赛# 💥
在 Gate广场 发布 CandyDrop 第71期:CandyDrop x FreeStyle Classic Token (FST) 相关原创内容,即有机会瓜分 3,000 FST 奖励!
📅 活动时间:2025年8月27日 – 9月2日
📌 参与方式:
发布原创内容,主题需与 FST 或 CandyDrop 活动相关
内容不少于 80 字
帖子添加话题: #FST创作大赛#
附上 CandyDrop 参与截图
🏆 奖励设置:
一等奖(1名):1,000 FST
二等奖(3名):500 FST/人
三等奖(5名):200 FST/人
📄 注意事项:
内容必须原创,禁止抄袭或刷量
获奖者需完成 Gate 广场身份认证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 Gate 所有
活动详情链接: https://www.gate.com/announcements/article/46757
最高法与最高检发布「以虚拟货币等手段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典型案例
8 月 27 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依法惩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案例「安某某等以虚拟货币等手段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2020 年 9 月至 10 月,被告人安某某、陈某某、郭某三人合谋通过网络平台为他人转移资金牟利。安某某在网上与电诈集团的犯罪分子(另案处理)取得联系,按照对方指示提供郭某的多张银行卡账户用于接收资金。郭某提供银行卡账户后负责用本人名义注册并登录加密交易平台,陈某某负责操作交易平台将他人转入郭某银行卡账户的资金用于购买虚拟货币,随后转移至对方指定的虚拟货币账户,对方则按照比例向安某某等人支付提成。安某某等人以上述方式帮助犯罪分子转移大量资金,其中包括查实的被害人汤某某、朱某、童某某等人被骗取的资金共计 50 余万元。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安某某等三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通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三名被告人的供述及从涉案手机中提取的聊天记录等证据,足以认定三名被告人明知所经手的资金系犯罪所得。被告人安某某等三人明知系他人犯罪所得,利用虚拟货币等手段帮助犯罪资金转移,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系情节严重,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安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