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是 Gate 持续增长的核心动力。
真正的成长,不是顺风顺水,而是在市场低迷时依然坚定前行。我们或许能预判牛熊市的大致节奏,但绝无法精准预测它们何时到来。特别是在熊市周期,才真正考验一家交易所的实力。
Gate 今天发布了2025年第二季度的报告。作为内部人,看到这些数据我也挺惊喜的——用户规模突破3000万,现货交易量逆势环比增长14%,成为前十交易所中唯一实现双位数增长的平台,并且登顶全球第二大交易所;合约交易量屡创新高,全球化战略稳步推进。
更重要的是,稳健并不等于守成,而是在面临严峻市场的同时,还能持续创造新的增长空间。
欢迎阅读完整报告:https://www.gate.com/zh/announcements/article/46117
虚拟货币犯罪定罪路径解析:从传销到诈骗的法律认定
涉虚拟货币案件中的司法定罪路径探析
一、概述
近期,在整理研究涉虚拟货币类刑事判例时,发现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存在一些"潜规则"或定罪尺度上的路径依赖问题。本文将探讨在一些常见的涉币类犯罪中,司法实务是如何确定某行为构成犯罪的。
二、典型案例
2020年4月,浙江省高院对一起集资诈骗案作出判决。该案涉及发币、宣传推广、营销拉盘、ICO等多个业务模式。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被告人原本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缓刑,但后来被以集资诈骗罪改判无期徒刑。这一巨大的量刑差异引发了对传销犯罪和诈骗类犯罪定罪逻辑的思考。
三、涉币类犯罪的法律认定
(一) 虚拟货币交易的合法性问题
自2017年9月国家七部委发布相关公告后,在中国境内进行代币发行被视为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即使是在境外平台发行的虚拟货币,由于缺乏国家认可和实际经济价值,其本质仍被视为虚拟概念。
(二) 常见涉币类犯罪类型
主要包括诈骗类犯罪(如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传销犯罪、开设赌场犯罪和非法经营罪等。
(三) 涉币类犯罪的定罪逻辑
以传销犯罪和集资诈骗罪为例:
传销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诈骗类犯罪的核心在于行为人通过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来骗取财产。在虚拟货币诈骗案中,空气币常被用作诈骗工具。
在上述案例中,法院将传销犯罪改判为集资诈骗罪的主要依据是:行为人本质上实施了非法集资行为,通过无实际价值的虚拟货币吸引投资,形成资金池,并将筹集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和境外转移,体现了集资诈骗的主观故意。
四、结语
尽管投资虚拟货币并未被明确禁止,但相关法律规定仍存在解释空间。不同地区执法部门对于何种程度的行为构成"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可能存在理解差异。在当前监管环境下,参与虚拟货币相关活动仍需谨慎,以免触犯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