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4 日,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聯準會)發布公告表示,將不再將「聲譽風險」作爲對銀行監管檢查項目的一部分。聯準會已開始審查並移除監管材料中,包括檢查手冊內,關於「聲譽」及「聲譽風險」的相關表述,並在適當情況下,用更具體的金融風險討論來替代這些內容。理事會將對審查員進行培訓,確保此項變更在所有由理事會監管的銀行中得到一致執行,並將根據需要與其他聯邦銀行監管機構合作,推動監管實踐的一致性。此次變更並不改變理事會對銀行保持強有力風險管理以保障安全穩健和遵守法律法規的期望,也不影響理事會監管銀行在自身風險管理實踐中是否以及如何使用「聲譽風險」這一概念。
聯準會移除對銀行監管檢查中「聲譽風險」因素
6 月 24 日,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聯準會)發布公告表示,將不再將「聲譽風險」作爲對銀行監管檢查項目的一部分。聯準會已開始審查並移除監管材料中,包括檢查手冊內,關於「聲譽」及「聲譽風險」的相關表述,並在適當情況下,用更具體的金融風險討論來替代這些內容。理事會將對審查員進行培訓,確保此項變更在所有由理事會監管的銀行中得到一致執行,並將根據需要與其他聯邦銀行監管機構合作,推動監管實踐的一致性。此次變更並不改變理事會對銀行保持強有力風險管理以保障安全穩健和遵守法律法規的期望,也不影響理事會監管銀行在自身風險管理實踐中是否以及如何使用「聲譽風險」這一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