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任何機構有意申請牌照以進行受規管穩定幣活動,應向牌照組表達其意向

robot
摘要生成中

金十數據7月29日訊,香港金管局印發實施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任何機構有意申請牌照以進行受規管穩定幣活動,應向牌照組表達其意向。此舉有助進行初步、非正式的討論,讓牌照組能更深入了解其背景及業務模式,以及確保其充分了解發牌程序及金融管理專員對最低準則的要求。有關討論可避免在時機未成熟時提交申請,而且還可以縮短處理其後申請所須的時間。金融管理專員如就牌照申請的裁奪批給牌照,授權其進行有關申請所涉及的任何受規管穩定幣活動,有關牌照可受金融管理專員認爲適合的任何條件所規限。除非金融管理專員信納,如批給有關牌照,就有關持牌人適用的最低準則均會獲符合,否則金融管理專員不得批給牌照。

查看原文
此頁面可能包含第三方內容,僅供參考(非陳述或保證),不應被視為 Gate 認可其觀點表述,也不得被視為財務或專業建議。詳見聲明
  • 讚賞
  • 留言
  • 分享
留言
0/400
暫無留言
交易,隨時隨地
qrCode
掃碼下載 Gate APP
社群列表
繁體中文
  • 简体中文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 繁體中文
  • Español
  • Русский
  • Français (Afrique)
  • Português (Portugal)
  • Bahasa Indonesia
  • 日本語
  • بالعربية
  • Українська
  • Português (Brasil)